《浙江农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阅观点分歧申诉表》请在附件下载。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25〕15号)》第九章《学术复核》部分的第五十六条要求,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认为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结果出现“不同意答辩”是因为学术观点分歧或实践成果利益冲突所致,可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阅观点分歧申诉表》,向所属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
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应于收到《浙江农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阅观点分歧申诉表》2周内,组织3位相关专家进行审定。如审定结果确属学术观点分歧或实践成果利益冲突,可按照本办法另聘2位专家进行双盲隐名评阅,评阅结果“总体等级评价”不为“较差”且“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不为“不同意答辩”的,方可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专家评阅意见书及《浙江农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阅观点分歧申诉表》等材料均须与其他答辩材料一起加盖学院(部)公章后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