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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毕业生就业资助和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2-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现将2022年毕业生就业资助和奖励办法公布如下:

一、总体原则

鼓励毕业生提升学术抱负水平,增强社会责任感,奖励毕业生升学深造、基层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参军入伍等,帮扶低收入家庭学生,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二、对象和标准

1.奖励考取国内研究生:考取第一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励3000元/人,博士研究生奖励3000元/人;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为本校硕士研究生奖励1000元/人,博士研究生奖励3000/人。

2.奖励考取国(境)外研究生:考取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以最新的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硕士研究生奖励3000元/人,博士研究生奖励3000元/人。

3.奖励基层就业创业:对参加“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奖励1000元/人;对在农、林、牧、渔业类行业就业的本科毕业生(公务员、事业编制除外)奖励1000元/人;对在农、林、牧、渔业类行业自主创业的,凭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土地(林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奖励主创毕业生6000元。

4.奖励志愿服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奖励4000元/人。志愿服务“浙江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奖励2000元/人。

5.奖励参军入伍:对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奖励1000元/人。

6.奖励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对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毕业生,奖励2000元/人。国际组织界定以教育部新职业网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gj.ncss.cn)公布组织为准。

7.奖励西部专招:对西部专项招录的毕业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实行配套奖励。

8.资助低收入家庭本科毕业生:对本学年认定备案的A类学生资助对象资助500元/人,B类学生资助对象资助300元/人。

三、相关说明

1.所有奖励项目,须由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各学院于2022年5月10日前一次性发放低收入家庭本科毕业生就业资助此项经费从各学院资助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奖励项目报送时间分别为2022年9月10日和12月1日,此类经费从学校奖贷基金中列支,逾期不予受理。

3.资助和奖励对象信息由各学院负责收集汇总(包括领取的证明材料、开户行、银行帐号等),分别报送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分批发放。除低收入家庭毕业生资助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得重复享受,毕业生可选择其中最高额项目。

4.各类资助和奖励经费发放时间:第一次为9月下旬,第二次为12月下旬。

5.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全日制毕业生,本科生奖励由学生处负责具体解释,硕士、博士研究生奖励由研究生院负责具体解释。


(学生处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