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23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和国家图书馆《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12号)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含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统一交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存内容
2025-2026学年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含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纸质版和电子版、硕士学位论文(含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电子版。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规定,处于涉密期内的涉密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不交存,但须提交定密相关材料。此前统一交存工作中论文(实践成果)类型填报为涉密论文(实践成果)且在本学年度已达到解密时间的,本学年度统一交存工作需对其原文进行报送。
二、时间安排
“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网址:https://lwgl.cdgdc.edu.cn,以下简称“平台”)拟定于2026年9月10日开放用户登录,各学院可于9月11日起下载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所下载的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对应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原文原则上必须上交。
请各学院于2026年10月8日前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电子版原文及报送确认函上传工作。
同时各博士学位授予学院须做好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纸质版材料准备,并于2026年10月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由学校统一寄送至国家图书馆。
三、工作程序
各学院须及时确定人员分工和职责安排,落实《2025/2026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注意事项》,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协调督促,确保本学年度统一交存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一)完善账号信息
各二级院系管理员用户可上传分配至本用户的研究生论文(实践成果)电子版原文。平台开放登录后,各二级院系管理员用户均须在登录后对实际使用本用户的联系人信息进行核对维护。为强化责任、加强监管,用户所填信息须准确无误。
(二)数据获取及校验
为尽量减少论文(实践成果)交存过程中的工作量,平台将从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简称学生中心)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平台获取本学年度(2025.09.01-2026.08.31)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各学院可通过平台下载相关数据,对数据中已有字段内容无需重复上报。但对于论文(实践成果)题目、所属学科、研究方向、关键词、作者及导师信息等获取不全、有误的,由学院在上报时,按照平台提供的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补充完整。
(三)电子版论文(实践成果)上传
学位授予单位上传的论文(实践成果)电子版原文版本必须为研究生申请学位后修改完成的最终版。对于非涉密论文(实践成果),均须上传pdf格式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原文文件及txt格式摘要文件,如有图片、视频、代码等支撑材料需同步上传的,可将每篇论文(实践成果)的全部支撑材料汇总在zip压缩包中上传平台。对于涉密论文(实践成果),须提交校级定密部门盖章的涉密论文(实践成果)证明材料。
各学院在上传全部完成后须提交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报送确认函。
(四)纸质版论文(实践成果)寄送
各博士学位授予学院须将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最终版和《浙江农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终版提交表》交至研究生院,学校统一将纸质版论文(实践成果)寄送至国家图书馆。学院须确保同一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
四、工作方式
学位中心发布的注意事项、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线上培训交流会回放、常见问题问答文档等文件,各学院可从研究生工作群群文件中下载。请各学院按要求准备好论文(实践成果)原文电子版等相关材料,以便按时准确完成报送工作。
五、联系方式
若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3793560(9293560)。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