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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6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及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为做好学校2026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学位授予和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25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与学位授予安排

(一)答辩对象

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盲审通过的研究生。

(二)答辩方式

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原则上在校内以公开方式举行

(三)答辩时间

建议学院在68完成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工作。

(四)答辩准备

1.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学院研究生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答辩要求等详见【研究生院官网-论文工作-答辩委员会组成事项、答辩程序及答辩要求】。

2.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等信息后报送学院,学院将答辩信息录入研究生系统(答辩信息也可以由研究生本人输入研究生系统)答辩信息录入参考样本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研究生系统内完成答辩相关信息录入后,研究生可下载《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并提交学科、学院审批学院审批同意后发放《答辩表决票》及《学位材料上交清单袋研究生院官网-学位管理毕业与学位相关材料下载,《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评分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4.参加答辩的研究生答辩前还需准备下列材料:

1)《学位授予材料》(人事档案)(研究生系统下载)

2)《学位审批表》(研究生系统下载)

3)《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阅修改登记表》(研究生系统下载)

4)《课程成绩单》(研究生系统下载)

5)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纸质稿(份数视答辩委员会成员数而定)

6)《学位申请书》(研究生院官网-学位管理毕业与学位相关材料下载

将上述材料于答辩前一周提交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审核无误后方可安排答辩工作。

研究生同时须在研究生系统中完成创新性成果及佐证材料的录入工作可参考:研究生院官网-学位管理研究生系统相关信息填报说明),学院在515日前将申请答辩人员的学位审查资料(学位工作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交研究生院复审。

(五)研究生数据上报和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提交

研究生答辩通过后,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实践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在研究生系统学位信息上报模块核对填写并确认本人的学位上报信息,研究生本人必须逐条信息进行核对及填写,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学位信息上报模块开放时间为61610日,请务必在该时间段内完成学位信息上报,该相关数据与终版材料提交数据应保持一致。信息填写可参考:研究生院官网-学位管理研究生系统相关信息填报说明)。

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应610日前在研究生系统填写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后修改情况及终版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上传(PDF文件包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授权签名,必须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一致)。终版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提交后学院需再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通过后方可正式授予学位。修改后的终版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纸质档交所在学院,纸质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具体提交份数、日期与要求依据各学院的通知。
   所有论文/实践成果终版相关信息及材料均须后续提交至国家统一平台,请务必确定提交到研究生系统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默认公开,如果需要延迟公开,请务必在610日前完成延迟公开模块的相关申请流程(学位申请与答辩模块-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延迟公开申请),并在提交的纸质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授权页面明确标注。

(六)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

学院召开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形成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学位的决议610日前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审批表、学位授予材料(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统一交研究生院,同时研究生秘书在610日前完成研究生系统内答辩结果录入和分委会决议录入,在617日前完成研究生系统学位信息上报、终版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等相关审核工作,进行终版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学术不端检测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检测结果。

(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

学校61724择期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生院将学位申请材料整理汇总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

二、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安排

(一)评选范围与标准

1.评选范围

202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申请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不得参选。

2.评选标准

参评的博士优秀学位论文应达到如下条件:

1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立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围绕国家改革发展重大需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同类学科(专业)的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学位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学位论文首次评阅结果32良,答辩成绩在85分以上。

参评的硕士优秀学位论文应达到如下条件:

1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比较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

3学位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学位论文首次评阅结果优良,答辩成绩在85分以上。

(二)评选程序

1.答辩委员会推荐,个人申请

答辩委员会推荐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有意向申报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下载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经其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后,交所在学院。

2.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推选

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对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评议,择优推荐,投票产生学院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附推荐次序)。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推荐人员材料进行评议,投票产生校优秀学位论文。

4.公示

学校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材料公示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入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请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5.公布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对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的、不存在异议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进行学校发文,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三)评选数量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2025修订)》文件精神,博士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当季授予学位总人数的10%,硕士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当季授予学位总人数的5%,宁缺毋滥。各学院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四)表彰和奖励

1.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可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和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2.学校对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指导教师进行表彰,颁发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荣誉证书。

(五)时间安排

各相关学院于610日前将学院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附推荐次序)、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学位论文打印稿、成果证明材料、匿名评审书复印件等纸质文档报送研究生院(行政楼415室),推荐名单需同步提交电子版。

 

附件: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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