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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夏季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工作初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研究生导师、拟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2515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 2025年夏季我校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一、答辩与学位资格申请

2025年上半年计划答辩的研究生,请于317日前向导师递交学位申请书(附件2)和答辩申请表纸质表(研究生系统下载),导师均审核同意后,在研究生系统完成线上答辩申请,并向学院(部)递交研究生答辩申请纸质表。

未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研究生若想申请答辩需在导师、学科同意情况下向学院(部)提交特批答辩申请说明纸质表(附件3)。

二、答辩资格审核

学院(部)在研究生系统内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的学制、学分、课程成绩、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必修环节等培养环节进行审查,于47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审查通过的拟答辩研究生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资格审核通过表明受理本次答辩与学位申请,自动进入后续环节,过程中若因任一环节未达到相应要求,申请流程中止。

三、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预答辩

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送审前须通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预答辩,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研究生系统。预答辩应在所属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内公开进行,并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评审,专业学位应包含至少1名行业(企业)专家。预答辩前应公示研究生姓名、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题目和预答辩时间、地点,并将学位论文初稿或实践成果送至预答辩专家。学院(部)于47日前通过研究生系统向研究生院报送预答辩结果。

四、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符合答辩资格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内提交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查重稿(查重稿保留作者姓名、学号、专业、浙江农林大学字样),经导师同意后,由学院(部)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自然学科类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相似度一般不超过15%、人文社科类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相似度一般不超过20%。各学院(部)、学科的相似度检测标准若确定高于研究生院的标准,学院(部)需说明情况,经学院(部)(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部)于47日前通过研究生系统向研究生院报送学术不端检测结果。

五、提交送审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

通过预答辩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方可进入外审评阅,拟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学院(部)统一送审所提交的送审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须是通过学院(部)预答辩和学术不端检测后的材料。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提交送审材料,送审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中仅保留专业信息,不得出现作者、学号、导师等相关信息。

请研究生及时联系导师审核【审核流程: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审核管理进行审核】,须在410完成送审论文或实践成果的提交和导师审核工作。

六、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

学院(部)采用第三方论文评阅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专家匿名评审,硕士评阅周期预计20—30天,博士评阅周期预计30—45天,匿名评阅结果由学院(部)导入研究生系统,研究生可登录系统查看。匿名评阅结果若2名及以上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若1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可增补1名评阅人,若新增评阅人仍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学院(部)有高于此项标准的,按照学院(部)标准实施。通过匿名送审的研究生,须根据专家评阅意见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修改。

七、创新性成果审核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于430日前登录研究生系统完成除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外的用于申请学位的创新性成果录入并上传佐证(需按照研究生系统成果录入所在页面附件要求,上传全部佐证材料,已录用未发表成果还需上传录用证明和缴费证明)后,将相应的纸质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学院(部)。学院(部)对照研究生系统与纸质原件进行审核。

学院(部)于58日前完成对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审核工作,在研究生系统完成创新性成果审核,明确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并向研究生院提交学位工作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研究生院于515日前组织学院(部)对材料进行复核。

八、答辩

申请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并提交《浙江农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审修改后申请答辩表》(研究生系统下载),经导师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答辩。各学院(部)学科的答辩时间、地点应在答辩前一周通过研究生系统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建议学院(部)于63日前组织完成答辩工作,召开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本单位学位授予情况进行审议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66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和优秀学位论文材料。

九、学位授予

初步定于61118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审定学位授予名单和评选优秀学位论文。

十、其它

(一)申请延期毕业研究生于410日前,在研究生系统内进行延期申请【申请流程:研究生系统-我的学籍-学籍异动信息申请】,学院(部)定期审核。

(二)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于317日前,提交提前答辩申请材料到学院(部),并同时在研究生系统内进行提前毕业申请【申请流程:研究生系统-我的学籍-学籍异动信息申请】,请查看【研究生院官网-学位管理-研究生提前答辩流程】准备相关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符合要求的提前答辩材料。

(三)学位论文需按照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进行撰写【格式下载: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中心新版学位论文格式】,若学院(部)另有论文格式要求,请于317日前到研究生院备案。留学生学位论文可使用中文或英文撰写,使用英文撰写的学位论文须有中文摘要。

为提升学位论文规范性,学校鼓励申请2025年夏季毕业研究生试用学位论文格式检测机器人平台系统对学位论文开展格式规范性检测。学位论文格式检测系统网址https://zafu.lun51.com/yjsb,相关操作事项详见附件4

(四)有关答辩申请、评阅、答辩组织等工作事项的具体要求请按学院(部)通知规定执行。若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37935609293560)。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25〕15号)》

            2.浙江农林大学学位申请书(拟毕业研究生)

            3.研究生特批答辩申请说明

            4.学位论文格式检测系统操作手册

            5.2025年夏季研究生答辩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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