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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学科、各位博士生导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健全招生计划全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2] 4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作为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教育部将各招生单位的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统筹考虑。

2.本次信息采集需精准对接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所有采集的信息数据应与当年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相关信息保持一直。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数据的准确填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把关3个必填表、必填项的数据质量。

3.请学院将《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1)、《2022年博生导师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2,共3个必填表格)发给博士生导师熟悉。要对照使用操作指南,对本学院的博士生导师开展培训,督促做好信息填报工作。

4.博士生导师可以在校园门户登录后--数据一张表---研工部--博导信息中的表格要求完成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查看与增补。一张表数据操作详见附件3。数据填报要求详细见《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除了必填表格外还有选填表格,各位导师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填。博士生导师数据填完后发送至各学位点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汇总。

5.各学院须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完成本学院本次采集的博士生导师信息汇总,并严格按照正确格式修整填报信息,确保能有效便捷完成系统提交。

6.本次采集填报统计对象:

1)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21年的9月1日至2022年的8月31日内在我校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及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入学的博士生。

2)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统计时期内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博士生导师(含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及兼职导师),应与本年度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生的,不需要采集。

7.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2022年的9月1日)。

8.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2021年的9月1日至2022年的8月31日)。

9.严格按照新的模板要求,在模板的下拉限填内容中选择正确内容填报,填报时还须注意以下几点:
    1)导师基本信息的变化:新增导师,按照格式要求填写;

2)关于博士生信息:各个学院重新统计博士生花名册,在统计时段已毕业的博士生需要填报。2022年入学的博士生需要添加进来。

3)博士生导师科研项目信息请核对详情,有新增项目或者项目改变的需要重新调整。

(4)请各位博士生导师最迟9月25日前必须将信息表提交至学院。

10.各学院的电子文档请传送至tanghl@zafu.edu.cn邮箱。纸质汇总表需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27日之前提交研究生院(行政楼415室)。联系电话:63740839。

11.研究生院在9月30日前完成系统中所有信息的提交。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