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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新增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及现有导师学位点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8    作者:     来源:     点击:


相关学院、导师

    2022年导师新增工作已结束,依据《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19〕102号)(附件1)文件要求,为做好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及现有导师学位点调整的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个人信息填报
    1.每年学校须向国家平台上报导师信息,请各位导师(含校外导师)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师个人信息--专家库信息上报确认页面填写并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填写过程若有不明事项可以查看《专家上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2)

2.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查看并复核导师提交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后系统内提交,并及时通知未填写信息的导师及时上报信息。

二、招生资格审查

下半年需要指导学生的2022年新增导师,需进研究生系统进行招生资格审查。

1.个人申请

研究生指导教师(包含校外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栏目中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表,并在“导师培训材料”中下载导师手册进行学习。

2.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各学科、学院对照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条件,认真审查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者材料,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各学院于6月30日前在系统内将招生资格审查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系统内导出汇总表打印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一式一份)。各学院要积极督促新增导师完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导师培训,通过培训的导师方可指导研究生。

3.研究生院复核

研究生院对招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复核,审定后的招生资格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参与2022年9月的师生互选,各申请导师可在系统内查看个人招生资格审查结果。

4.注意事项

系统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校外导师在系统内填写招生资格审查表。校外导师的初始密码为Zafu@+身份证号的12-17位,登录后及时修改为复杂密码(字母+数字+特殊符号)。若登录出现问题,请联系信息中心63808397,联系人:王老师。

三、学位点调整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第24条规定:现具有学术学位导师资格的导师,向拟招生学位点所在的学科、学院提交《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点调整申请表》(附件4)。各学科、学院经讨论后于630日将学位点调整名单(附件5)上报研究生院。

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唐慧丽,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电子邮箱:tanghl@zafu.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