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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3]06号)》(附件1)的要求,现启动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请各学院、学科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附件2)积极组织申报。

一、材料提交

1. 电材料。(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3);(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表);(3)支撑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申报表_单位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支撑材料_单位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单位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其中申报表需发送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本。

2.纸质材料。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

、报送时间

各学院的申报材料的电子材料制成一个压缩包,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2024年6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tanghl@zafu.edu.cn(注明参评2023年优秀实践成果+单位名称)。报送成果两项及以上的由各学院排序。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为24名,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公示3日无异议后推荐排名24位的优秀实践成果,报送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唐慧丽,联系电话:63740839。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