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学会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科技小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科协发〔2024〕7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科技小院建设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科技小院所属学院具有明确的农业及相关专业类别,专业学位硕士招生领域,且能支撑和服务于该行业或地方发展。
2.科技小院所属学院与科技小院所在地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意向。科技小院需建立在具有一定的产业优势,有主推的农业品种、技术或示范区,属于当地(有影响力)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
3.科技小院具有明确的组织管理架构,包括明确小院首席专家、负责管理人员、指导教师、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且有常驻的农业及相关专业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
4.科技小院要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每年能接受一定数量(一般不少于2人)的研究生入驻科技小院开展专业相关研究、实践与服务,每年入住时间不少于 120天。
5.科技小院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或生产经营规模,具有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的校内导师队伍及校外兼职行业或产业导师,原则上实行双导师制(校内、校外导师各一位)培养。校内导师应定期到科技小院开展现场指导,并记录指导内容。
6.科技小院需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条件,能够满足研究生学习、工作和生活保障的基本需求,能为研究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
7.科技小院具有劳动、卫生和安全保障条件,建立安全管理机制,保证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8.依托科技小院培养研究生的导师要具有满足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的科研项目、较为充足的培养经费或能够获得地方相应支持。
9.我校目前已有仙居杨梅、义乌玉米、嘉善稻米、龙游莲子、临安山核桃、余杭竹笋、衢江白及、瑞安花椰菜8个科技小院,相同主题的科技小院不要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拟定科技小院名称(小院 的命名格式为:省名+县名+产品名,如:浙江萧山芦笋科技小院),填写《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由申报主体(高校+依托单位)、 当地乡(镇)政府或合作部门、县级科协四方共同盖章,由设区市级科协验收审核后提交给省科协。
(二)推荐。省科协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 厅等单位组织科技小院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小院进行评审,经审核通过后入库,并向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联盟秘书处推荐。
(三)授牌和管理。获得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联盟批复同意后,召开科技小院授牌仪式,纳入科技小院联盟(浙江)管理和服务。
三、时间安排
建议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5月1日前将《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申请表》《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信息表》(见附件1、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3份提交给各市(区)科协。
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唐慧丽,联系电话:0571-63740839。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