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十三五”研究生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教师:
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研究生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请相关学院组织做好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期末绩效评价及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详见通知)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415-1室,联系人:唐慧丽,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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