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现将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2026〕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申报。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全省拟立项项目 25 项,立项后纳入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管理,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三类,重点、一般课题由学会给予经费资助,鼓励学校配套经费。
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为 2 年,立项后需按要求参加中期考核、按期完成结题。
二、申报对象与资格要求
1.申报人员范围:全校青年教师(副教授及以下职称)、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原则上 45 周岁及以下。
硬性限制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报:(1)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2)近三年存在立项项目未按期结项;(3)存在违反科研管理规定行为;(4)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厅级项目且存在学术不端、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尚在处理期;(5)作为负责人在研 1 项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
2.申报人须具备良好思政素养,为项目实际研究人员,有充足时间开展研究;鼓励组建梯队结构合理的课题组。
三、申报材料及规范
申报材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请书》、所有材料需完成校内审核盖章。电子文件命名规范:申请书:kyxm-2026-10341&负责人姓名全拼_04_申请书。
材料报送要求:各项目申请人申报后,请于8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报送至研究院行政楼415室,并同步报送PDF电子版材料于电子邮箱tanghl@zafu.edu.cn,由学校统一汇总报送学会秘书处。逾期提交、材料格式不符合规范的,学校将不予统一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严格落实资格初审,对照申报条件逐一核查申报人资质,严把课题质量关,选题需贴合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导向。
2.申报课题可参照附件 1 选题指南申报重点 / 一般课题,也可自主申报自筹课题,研究内容需目标清晰、方案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3.项目立项后,各学院须强化全过程跟踪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开展研究、配合中期检查、按时完成结题验收。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