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学质量,打造优质课程体系,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评定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19〕46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一)已稳定开设两年及以上的研究生课程;
(二)每位教师每学期限申报1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三)其他申报条件详见《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评定办法(试行)》执行。
二、工作流程
(一)学科推荐
各学科结合2025年度课程开设实际,于12月11日前向学院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学科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2);
2.佐证材料(电子版):课程教学大纲、授课PPT为必交的佐证材料,其他支撑材料(如教学成果证明、学生评价反馈等)可补充提交。
(二)学院评定与公示
1.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学科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定小组,参照研究生优质课程评价参考指标(附件3)结合学评教结果综合评定;
2.评定完成后,在学院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4);
3.各学院于12月18日前按要求提交汇总材料。《学院研究生优质课程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附件5);学科推荐表及全套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三)研究生院审核与公示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后的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评定结果。
三、其他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组织开展推荐评定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报送及时规范。
若有其他不明事宜,联系叶老师,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邮箱:yjsy415@163.com。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评定办法(试行)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学科推荐表
附件3:研究生优质课程评价参考指标
附件4:2025年度学院优质课程名额分配表
附件5:学院研究生优质课程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