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教务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教务信息 >> 正文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选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及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选课相关工作,保障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选课

1.各年级研究生参照个人培养计划在研究生系统中进行选课。

2.第一轮选课时间:

220日上午800——224下午1300

第一轮选课结束后,个别课程未达到开课人数,开课学院会关闭相关课程,相关学生需要进行第二轮选课。

第二轮选课时间

225日上午800——228下午1300

选课系统开放期间,研究生可自行选课和退选(详见附件1,选课系统关闭后不再更改。跨专业(学院)选课根据课堂剩余容量自主选课。课程类型为不可退选类型的课程,需联系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退选。

3.《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代码MK20201)和《研究生学术英语》(课程代码WF1202)为必修课程,无需学生选课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由相应学院根据培养要求自行安排,具体可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

5.研究生完成第一轮选课后,应在第二轮选课时间段内关注系统选课结果,避免因误操作造成选课不成功。选课成功后学生应按课表参加课程学习与考核,不得中途退课

6.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可于3月1日下载打印最终版的选课名单或个人课表。

二、重修与补考

1.重修:需办理课程重修的研究生,在选课截止时间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重修申请,审核通过后进行重修选课。

2.补考:《研究生综合英语》(课程代码WF1201)等公共课程的补考将于第2-3周左右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旷考的学生不具备补考资格,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同学请及时申请缓考。

三、教学要求

1.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师生情况摸排,充分了解学生课程学习需求,通知任课教师做好教室授课准备,建立任课教师交流群和研究生课程交流群,并做好突发情况下的线上教学预案。

2.研究生课程于2月27日(星期一)开始正式上课。请各学院对首周开课的任课老师和上课学生通知到人。

3.对于选课人数不足的课堂,学院应在2月24日下午及时调整并告知相应的学生进行第二轮选课。

4.学院教学督导组应及时掌握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了解教师日常授课及学生出勤情况,持续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开课后应全面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包括教学运行、教材选用、教学设施、课堂秩序、学生到课率、教学效果等。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办,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办公地点行政楼415。


 附件1: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选课操作说明(学生用户).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