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教师、研究生:
现将2019级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安排通知如下,请根据要求作好工作安排。
一、公共课教学安排
1、公共课集中上课时间(具体上课时间见附件):
2019年10月1日-2019年10月7日
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3日
2、公共课集中授课课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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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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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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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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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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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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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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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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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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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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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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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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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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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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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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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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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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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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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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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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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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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辨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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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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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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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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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课教学安排
2019级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研究生院不做统一安排,由学生所在学院自行安排。学院需将学期教学计划、学生课程成绩单、培养环节考核结果等交至研究生院备案,并做好相关档案保存,具体要求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要求执行。
三、其他
集中授课课程(公共课)课酬各学院之间结算,具体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课酬结算办法。
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