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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2025-2026学年第学期研究生培养计划及课程教学进度安排,为规范有序完成期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原则上于学期结束前全部完成,具体分类安排:

1.公共课考试:由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管学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考场、考生名单另行通知,请相关师生关注学院及研究生院官网。

2.专业课考试:由各开课学院结合课程特点自主安排,确保考核规范、结果客观。

二、考试组织与规范

(一)试卷管理与保密

1.公共课试卷由相关学院统一命题印制;专业课试卷由开课学院负责命题印制。

2.所有接触试题人员须履行保密义务,严禁泄露试题。各学院制定保密应急预案,发生泄露立即处置并追究责任。

(二)监考与巡考安排

1.监考人员安排:须优先安排责任心强、监考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监考工作,专业课考试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担任主监考。

2.监考工作要求:监考教师提前到岗,考前宣读考场纪律,核验考生证件及签到信息,督促考生规范就座。

3.实行校院两级巡考:校级由研究生院联合校督导组组成,院级由学院分管领导及院督导组组成,巡查考场纪律,处置异常问题。

(三)考生应试规范

1.考生需提前10分钟凭有效证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号隔位就座,并将证件放置在桌面备查。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践行诚信考试承诺,杜绝任何作弊行为。

三、评卷与成绩管理

1.成绩录入要求: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在两周内完成答卷评阅工作,登录研究生系统准确录入成绩,经核对无误后提交确认。

2.成绩修改流程:成绩提交后原则上不予变更。确因评阅失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的,须由任课教师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本人签字、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办理。

3.材料归档要求:各开课学院需加强对评卷及成绩录入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同步完成课程考核试卷、评分标准、成绩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四、系统操作

1.排考操作: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需及时与任课教师对接,明确课程考核具体安排,登录研究生系统,通过“培养管理—课程考试管理—排考管理”模块完成排考信息录入与确认。

2.考生信息查询:考生可登录研究生系统“我的考试”模块查询考试座位号及相关安排。

3.缓考申请: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须提前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开课学院及研究生院逐级审核通过后生效,未按规定申请缓考者按缺考处理。

4.如有疑问联系研究生院叶老师 ,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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