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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培养计划及课程教学进度安排,为规范有序完成期末考核工作,保障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原则上需在学期结束前全部完成,具体分类安排如下:

1.公共课考试:由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管学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考生名单、考场分布等具体信息将另行发布,请相关师生密切关注学院官网及研究生院通知。

2.专业课考试:由各开课学院结合课程特点与教学实际自主安排,确保考核流程规范、结果客观。

二、考试组织与规范

(一)试卷管理与保密

1.公共课试卷由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管学院统一命题印制;专业课试卷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命题及印制工作。所有命题人、审题人及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须全程履行保密义务,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各相关学院需提前制定试题保密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试题泄露或变相泄露情况,须立即启动预案处置,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监考与巡考安排

1.监考人员安排:须优先安排责任心强、监考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监考工作,专业课考试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担任主监考。

2.监考工作要求:监考教师需提前到达考场,在考试开始前5分钟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及诚信考试要求,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与本人及《考生签到表》信息的一致性,督促考生规范签到。

3.校院两级巡考:考试期间实行校院联动巡考机制。校级巡考由研究生院联合校研究生教学督导组组成;院级巡考由各学院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院教学督导组成,重点巡查考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置考试异常问题。

(三)考生应试规范

1.考生需提前10分钟凭有效证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号隔位就座,并将证件放置在桌面备查。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践行诚信考试承诺,杜绝任何作弊行为。

三、评卷与成绩管理

1.成绩录入要求: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在两周内完成答卷评阅工作,登录研究生系统准确录入成绩,经反复核对无误后提交确认。

2.成绩修改流程:成绩提交后原则上不予变更。确因评阅失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的,须由任课教师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本人签字、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方可办理。

3.材料归档要求:各开课学院需加强对评卷及成绩录入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同步完成课程考核试卷、评分标准、成绩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四、系统操作与应急处理

1.排考操作: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需及时与任课教师对接,明确课程考核具体安排,登录研究生系统,通过“培养管理—课程考试管理—排考管理”模块完成排考信息录入与确认。

2.考生信息查询:考生可登录研究生系统“我的考试”模块查询考试座位号及相关安排。

3.缓考申请: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须提前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开课学院及研究生院逐级审核通过后生效,未按规定申请缓考者按缺考处理。

4.如有疑问联系研究生院叶老师 ,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

                                  研究生院

                             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