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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学科、博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2022级及往年开题的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时间

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在20231229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团队确定。

二、开题程序及有关要求

1.博士研究生在系统内填写开题报告相关内容,并向所在学科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纸质版(份数为专家组人数)。

2.博士研究生向一级学科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一级学科负责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过程—开题模块,对博士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组织专家开题。

3.开题由博士研究生所在学科和指导团队组织,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进行。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5人以上(奇数)的教授、专家组成。

4.开题报告会应指定专人对开题报告会作记录,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单》。专家组成员、记录人均应在记录单上签字。开题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须在学科、学院存档。

5.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半年内修改补充后重新申请开题。

6.开题报告结束后,学科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修改后的《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3份归档,研究生系统上传最终版的开题报告。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电话:63740839(内线:9296839),联系人: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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