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课堂教学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了更好地了解研究生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具体通知如下:
1.评价对象
2022-2023秋季学期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
2.评价主体
研究生课程涉及的学生。
3.评价方式
学生登入研究生信息系统,我的培养→教学质量评价,对课程进行评价。
4.评价注意事项
此次教学评价完成时间为11月18日-12月3日,请学院认真组织,在规定时间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参加评价,严肃对待评价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