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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实践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202238,现将研究生实践环节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践申请对象

    2021级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

二、实践内容和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开展一定时间的校外实践,实践内容需与研究领域相关。全日制研究生可采用集中实践或分段实践的方式进行,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学术学位研究生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2周。实践活动可采取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岗位锻炼或开展校外产业技术服务等活动。

三、实践计划制定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实践计划,进入研究生系统进行实践申请,填写实践研究相关信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在开题时提交《专业学位硕士实践研究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实施。

四、实践过程管理和考核

学科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安排专人对研究生校内校外实践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实践环节保质保量。研究生导师需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管理,了解和掌握其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外出实践实习按照《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实习实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五、材料上交

研究生将申请表交至学院存档,学院于10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纸质版《浙江农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排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tanghl@zafu.edu.cn。

   六、其他

1.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核办法执行。

2.学生外出实习需严格遵守学校和当地的疫情防控制度,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校内外实践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电话:63740839(内线:9296839),联系人:唐老师。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