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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6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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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 (修订 )》(浙农林大【2022】38 号)为做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1级硕士研究生及上一年度未完成开题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和留学生)。

二、时间安排
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须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安排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学术学位硕士可安排在第二、第三学期,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开题时间。

三、工作具体要求

1.究生需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开题报告相关内容,导出《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下文简称《开题报告表》)填写后,提交导师审核。

2.导师在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内容,审核同意后研究生从系统里导出《开题报告表》,向所在学科提交一式三份

3.学院在系统-开题报告管理中提交《开题报告审批表》,一级学科负责人进系统审批,对各方向的开题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是研究生选题及研究内容是否符合一级学科人才培养方向,审核通过后由学科方向组织专家小组进行开题论证。

4.各学院以学科为单位进行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各学科组织5-7名本学科专家,组成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听取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开题时研究生导师必须在场,但不能作为开题报告评议小组专家成员。开题报告前一周开题报告安排上报至所在学院学院秘书在系统内填报开题时间、地点等信息

5.开题报告的论证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由学院秘书在系统内录入开题报告结果。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后续相关培养环节。为严格把关开题质量,2022年起,首次开题实行末位淘汰制,学院总的淘汰比例不低于5%。未通过开题评审者,三个月内须修改补充后重新开题。

6.研究生依据专家意见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一式三份提交学科,经评审小组组长、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学院、学科、研究生本人各存档一份,同时研究生将纸质文档扫描成PDF格式(含签字盖章的完整版须再次上传系统

7.学院在系统内导出《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表》,打印签字盖章后纸质版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行政楼415

五、其他要求

1.选题原则

1)聚焦学科内涵。选题与学科内涵、人才培养方向契合度。

2)具有研究价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内容和成果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理论价值。

3)具有创新性。学位论文选题应注意避免照搬前人研究成果,重复别人工作,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开拓性,科学技术研究具有创新性。

2.开题报告内容及流程参照《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浙农林大【2022】38 号)相关条款。

3.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者,研究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导师、学院签署意见,经研究生院批准,方可更改,必要时须按上述开题程序重新开题。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电话:63740839(内线:9296839),联系人:唐老师。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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