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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实践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2017〕156号,现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安排的通知如下:

一、实践申请对象

2020级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

二、实践内容和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内容必须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包括科学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专业实习、实践教学等,按照各专业(领域)全国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或分段实践的方式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学术学位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定学时的实践活动(“三助”岗位、社会实践与技术服务),累计时间累计不少于2周。

三、实践计划制定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实践计划,进入研究生系统进行实践申请,填写实践研究相关信息,经学科、学院审核通过后实施。

四、实践过程管理和考核

学科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安排专人对研究生校内校外实践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实践环节保质保量,加强研究生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其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做好研究生实践的安全保障工作。

五、材料上交

研究生将申请表交至学院存档,学院于103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纸质版《浙江农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排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yjsy@163.com。

六、其他

1.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核办法执行。

2.学生外出实习需严格遵守学校和当地的疫情防控制度,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校外实践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电话:63740839(内线:9296839),联系人: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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