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即将于2025年6月达到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以下简称“即将超限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最长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因创业原因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者,硕士可延长至7年,博士可延长至8年。
二、预警范围
2020年10月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和2018年9月入学的博士研究生。
三、学籍管理
研究生达到在校最长学习年限时,应以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处理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毕业证书。
(一)肄业条件
1.学满一年且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因故(开除学籍除外)中断学习者,可作肄业处理,颁发肄业证书。(注:需办理完成退学手续后申请办理肄业证书)
2.学习未满一年或虽满一年但成绩不合格,因故中断学习者,可申请学习证明。
(二)结业条件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考核,修满规定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但未通过学位论文评审或答辩者,经论文修改后,可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重新申请答辩。答辩仍未通过者,予以结业处理,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博士结业生经答辩委员会同意修改论文的,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向学校重新申请答辩一次。通过答辩者准予毕业,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毕业日期填写。
(三)办理程序
1.研究生填写《结业、肄业申请登记表》(附件1),提交纸质版报学院审核,同时在研究生系统提交学籍异动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结业/肄业证书。
2.研究生提出退学申请,研究生系统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同时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纸质版学籍异动申请表,导师、学科、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校将按学生本人申请退学发文公布。
3.如研究生不按自动退学办理,则由导师、学科、学院联系,核实研究生具体情况,填写《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处理名单汇总表》(附件2),学科、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学校将统一进行退学处理。
四、工作流程
研究生院在3月12日将《学籍预警告知书》发放给学院,学院将《学籍预警告知书》转发给即将超限研究生及导师。
研究生收悉《学籍预警告知书》后自行申请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学院于3月31日前将《学籍预警告知书》及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学院于6月份召开完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后,将《结业、肄业申请登记表》《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处理名单汇总表》与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一并提交。
五、联系方式
材料报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人:周老师,办公电话:63793560(9293560),办公地点:行政楼415室。
附件:
1.结业、肄业申请登记表
2.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处理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