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核对
各学院在研究生系统“教学管理——教学计划管理——应开课程”模块查询课程信息,对照培养方案核对课程信息,并确认课程是否开课。
二、教学分班
根据已核对无误的教学计划,各学院在研究生系统中通过“教学管理——教学分班”模块设置教学班。
三、课程安排
各学院在研究生系统“教学管理——排课信息管理”模块完成已落实教学班的课程安排工作。
四、注意事项
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数为19周。对于实践类课程,如正常教学周内不便安排集中实践,可将实践教学活动集中安排在19周之后。
2.严格执行研究生教学计划,认真落实教学任务。教学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学科学院须提出书面申请。
3.因涉及教学工作量核算,有多位老师共同授课的情况,请写明每位老师的授课学时(注意:学时录入错误会导致任课教师年终工作量核算不准确)。
4.多个教学任务需要合并教学班,请直接在教学分班界面选择合班操作;原则上不允许跨校区合并教学班,如有特殊情况,涉及的学院应妥善沟通、协调安排。
5.公共课尽可能将同一专业安排在同一个教学班内或同一时间段内。非全日制课程安排时,应在班级名称中注明“非全日制”。
6.专业课时间不能与公共课时间相冲突;同一教师的上课时间、地点不能冲突。
7.为确保教学质量,需合理安排上课人数;原则上不允许同一课程班4节课连排。实验、实践课如需安排4节,请在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教学资源→课程信息管理”模块中提前设置相应课时数。
8.法定节假日内不安排课程。
请各学院间相互配合,主动协调,2025年1月7日前完成公共课安排,1月8日至1月15日完成专业课安排。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