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 (修订)》(浙农林大〔2022〕38号),现开展2022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级以及上一年度中期考核延期的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和留学生)。
二、考核内容
对研究生品德作风与学术道德、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四、考核的程序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系统“我的培养→中期考核申请”,填写“学位论文进展”及“思想政治品德自我评定”等考核相关内容并提交。
2.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查看研究生总结并审核通过进行下一流程。
3.导师审核通过后,研究生从系统导出《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向所在学院提交一式三份。
4.学科、学院登录研究生系统审核通过研究生中期考核申请并审查研究生中期考核学分情况。学院党委(总支)组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品德评议。
5.学院组织所属学科成立考核小组,并在中期考核前三天在系统内填写中期考核学科安排情况相关内容,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6.中期考核完成后,学科、学院在研究生系统内录入中期考核结果,学生的中期考核表经评审小组组长、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研究生本人、学院、学科各存档一份。研究生将中期考核表扫描成PDF须再次上传系统(最终版)。
五、工作要求
1.请学院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具体规定》(附件1),对照培养方案要求,严格开展中期考核工作。
2.各学院在7月2日下午5点前将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行政楼415),其他材料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存档。
3.中期考核按照管理规定实行末尾淘汰制。考核通过者方能进入论文答辩环节。考核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申请二次考核。
六、其他说明
1.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业务能力评分表》(附件2),由考核小组成员考核时评分使用,考核结束后由学科保存。
3.所有研究生必须按期参加中期考核,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研究生需在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导师、学科、学院同意后于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中期考核。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电话:63740839(内线:9296839),联系人:叶老师。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