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浙江农林大学学位授予相关文件规定等文件要求,经浙江农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同意授予吕杨等3人博士学位(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31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3793560(9293560),联系地址:浙江杭州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楼415,Email:wangtq@zafu.edu.cn。
附件:博士学位授予公示名单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