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8浙江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组织开展2018年省级优秀论文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本次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范围为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和学术型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参选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校原则上推荐在此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称号的学位论文。参选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校考虑我校博士生数量少,择优向省推荐在此期间获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博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硕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位论文由学院在5月14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
2.学校根据推荐名额对学位论文进行初步评审。择优推荐至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参加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我校符合规定的参选省优秀论文的比例为:博士1篇、学术型硕士6篇。
三、其他事项
1.优秀博士/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报送要求(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详见附件1。
2.优秀博士/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分别见附件2和附件3。
3.评选出的浙江省优秀博士/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由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颁发浙江省优秀学位论文荣誉证书。学校对优秀博士/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进行相关奖励。
4.若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63793560(3560) 。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