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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请2020年冬季答辩的研究生学位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学院、导师、研究生:

为保障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能按时完成,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学位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范围

1.科研成果情况检查。窗体顶端

窗体顶端

1.科研成果情况检查。学院组织安排整体学位检查工作,以学科为单位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情况进行检查。学生需提供相关佐证(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其中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供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内容页,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提供录用函,交相关学院审核,同时将科研成果情况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2.学位论文撰写工作检查。以学科为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检查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应为学科带头人(负责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及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

拟于2020下半年正常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应向检查小组汇报学位论文研究、撰写工作进展(或计划)。检查小组对本学科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提出相关指导建议。

三、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应于710日之前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科拟定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照佐证进行相关检查,710日前将检查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其他

1.学位论文计划盲审时间:20209底至202011底。

   2.对于未能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研究生,学院和学科应督促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尽快完成相应工作。

3.提前毕业: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202071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进行学籍异动申请提交相关佐证,逾期不再受理。

4.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63793560(3560)


                         研究生院
                      20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