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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冬季研究生学位工作初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8    作者:     来源:     点击:

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拟毕业研究生:

2020季我校毕业研究生学位工作初步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1.申请答辩

计划拟在2020半年答辩的研究生,请于10月1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完成答辩申请,并向相关学院递交博士/硕士答辩申请表

2.答辩资格审核

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对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进行学制、学分、课程成绩、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必修环节等培养环节情况审查,10月16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申请答辩研究生名单。

3.学位论文预答辩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前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并将预答辩简况输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学院、学科或导师组织本学科3-5名相关研究方向的教师进行预答辩,提出修改意见。学院1029日前将预答辩结果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报送研究生院

4.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请符合答辩资格的毕业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查重稿,查重论文保留作者姓名、学号、专业、浙江农林大学字样和参考文献。经导师同意方能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位论文相似度不超过学院规定的检视为检测合格,检测合格的论文进入评审环节。学院10月29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向研究生院报送学术不端检测结果。

5.提交送审学位论文

所有申请答辩的毕业生学位论文均由学校统一送审。所提交的送审论文须是通过学院预答辩和相似检测后的论文。送审者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经导师同意的送审论文学位论文审核管理--->答辩申请--->页面显示答辩时间,点击申请,选择申请学位批次(2020年冬),等待学院审核--->上传匿名送审论文审论文中保留专业信息不得出现作者、学号、导师相关信息。待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环节。

请送审者本人及时联系导师审核通过(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学位论文审核管理--->进行审核)。请送审者在11月2日前完成盲审论文提交和导师审核工作。

送审者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的提交,否则将会影响到论文的送审、评阅和答辩进程,责任自负

6.学位论文评阅

学校采用第三方论文评阅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专家评审,匿名评审结果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匿名评阅专家意见不合格的学位论文,按照我校有关规定,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论文三审申请并提交学位论文三审申请表。学位论文匿名送审合格的研究生,应根据专家评阅意见进行学位论文修改。论文盲审评阅时间:2020113日-1215

7.科研成果与学位信息上报审核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于12月15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并上传佐证相应的纸质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学院。学院对照系统与纸质原件进行科研成果审核。学术学位硕士还须提供学位外语成绩相应佐证材料。

学院12月20日前完成对申请答辩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与学位信息上报的系统审核工作,向研究生院提交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汇总情况及相应佐证复印件。

8.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所在的学院或学科负责,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答辩时间、地点应在答辩前一周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报研究生院备案。答辩后一周内提交学位论文定稿及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完成时间:20201231日前。

9.学位授予

学位授予时间初步定于2021111日-115日,具体时间视学校对2020季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整体安排而定。

10.其它

(1)申请延期毕业研究生于2020101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进行延期申请:我的学籍--->学籍异动信息申请,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

(2)论文格式须严格按照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撰写论文(详见研究生院下载中心)。留学生学位论文可使用中英文撰写,使用英文撰写的学位论文文本中须有中文摘要。

3)温馨提示:2016年入学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半年为申请授予学位最后一次机会,请未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尽早准备相关材料。

4)有关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或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63793560(9293560)。


                                                

                                             研究生院

                   20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