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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学科: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教办高教〔2019〕21号)转发给大家。请各学院、学科认真组织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和研究生管理人员学习领会文件要求,梳理本单位在研究生培养和招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和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作用。重点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等关键环节,确保培养方案的严格执行和研究生高质量的培养,共同营造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发展。

针对近期国内个别高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宽松软、导师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学位授予标准把关不严、学位论文诚信缺失、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存在疏漏、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不够透明等突出问题,各相关学院学科要对照检查,全面查摆招生录取、培养过程、学位论文、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撰写自查报告。学科自查报告请于3月27日前报学院,学院自查报告请于329日前报研究生院。联系人:唐慧丽,电话:63740839,Email:tanghl@zafu.edu.cn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