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 2020 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经我校组织申报评审、省教育厅审核,现将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计划为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立项数为40项(其中一般项目28项,思政专项2项,研究生专项10项),详见附件1。
2.本计划下达后,由学校和项目负责人双方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附件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由学院汇总后交至行政楼423室,确认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情况。
3.学校科技处将定期组织在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项目负责人须在科技处开展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前,通过省教育厅科研网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对年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
4.项目完成后需结题的,项目责任人先在网上根据要求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同时提交纸质材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2份和发表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1份),待学校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完成结题。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结题时间为每年的5月,逾期不再受理。
5.项目结题依据为《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成果未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的,不予承认。
联系人:徐睿,联系电话:0571—63748615。
附件:1. 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立项清单
2.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确认书
科技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