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培养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学科、博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2020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时间

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原则上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团队确定。

、开题程序及有关要求

1.博士研究生在系统内填写开题报告相关内容,并向所在学科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纸质版(份数为专家组人数)。

2.博士研究生向一级学科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一级学科负责人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过程开题模块博士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组织专家开题

3.开题由博士研究生所在学科和指导团队组织,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进行。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5人以上(奇数)的教授、专家组成。

4.开题报告会应指定专人对开题报告会作记录,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单》。专家组成员、记录人应在记录上签。开题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在学科、学院存档。

5.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半年内修改补充后重新申请开题。

6.开题报告结束后,学科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修改后的《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3归档,并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最终版的开题报告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电话:63740839(内线:9296839),联系人:唐老师、叶老师。



研究生院

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