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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4〕03号)要求,现开展“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育成果应符合教育规律和浙江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高的方向,理念和方法先进,能够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提出方案和有效的解决办法,有实施成效的数据和佐证材料支撑,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申请教育成果奖应由成果的持有学院或者个人通过单位推荐向学会提出申请,我校推荐申请不超过5项。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成果,不计入申报推荐限额。每项教育成果奖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或其他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不能重复申报本奖。

二、材料提交

以下申报材料按学院统一提交:

1. 纸质材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附件2)、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及附件材料(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附件材料过大或无法提交纸质版,请将其拷贝至U 盘后提交。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由申报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415。

2. 电子材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成果报告及附件材料(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

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电子材料命名格式要求:

(1)个人申请材料:申请书_浙江农林大学_姓名;成果报告_浙江农林大学_姓名;附件材料_浙江农林大学_姓名。以上文件汇总至一个文件夹,按照“成果名称_浙江农林大学_姓名”命名。

(2)学院汇总文件:申请汇总表_浙江农林大学_学院名称。

以上所有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 tanghl@zafu.edu.cn。 如拷贝至U盘提交则无需重复发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均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提交,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若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唐慧丽,联系电话0571-63740839。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