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学位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工作 >> 学位管理 >> 正文

关于2023年冬季研究生学位工作初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拟毕业研究生:

经研究,2023年冬季我校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答辩申请

2023年下半年计划答辩的研究生,请于9月25日前在研究生系统完成线上答辩申请,并向相关学院递交博士/硕士答辩申请纸质表。

2.答辩资格审核

学院在研究生系统内对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学分、课程成绩、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必修环节等培养环节进行审查,于10月11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审查通过的拟答辩研究生名单。

3.学位论文预答辩

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前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研究生系统。预答辩由学院、学科或导师组织本学科3-5名相关研究方向的教师参加。学院于10月30日前将预答辩结果通过研究生系统报送研究生院。

4.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符合答辩资格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内提交学位论文查重稿(查重稿保留作者姓名、学号、专业、浙江农林大学字样和参考文献),经导师同意后,由学院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自然学科类学位论文相似度一般不超过15%、人文社科类学位论文相似度一般不超过20%。各学院、学科的学位论文相似度若确定高于研究生院的标准,学院需说明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于10月30日前通过研究生系统向研究生院报送学术不端检测结果。

5.提交送审论文

通过预答辩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论文方可进入到外审评阅,拟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送审所提交的送审论文须是通过学院预答辩和相似度检测后的论文。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递交送审论文,操作流程如下:学位论文审核管理--->答辩申请--->页面显示答辩时间,点击申请,选择申请学位批次,等待学院审核--->上传匿名送审论文。送审论文中仅保留专业信息,不得出现作者、学号、导师等相关信息。

请研究生及时联系导师审核(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学位论文审核管理--->进行审核)须在11月6日完成送审论文的提交和导师审核工作。

6.学位论文评阅

学院采用第三方论文评阅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专家匿名评审,匿名评审结果学院导入研究生系统,研究生可登录系统查看。匿名评审意见出现不合格,但符合加送条件者,可申请加送。通过匿名送审的研究生,须根据专家评阅意见进行学位论文修改。

7.科研成果审核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于11月30日前登陆研究生系统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并上传佐证后,将相应的纸质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学院,学术学位硕士还须提供学位外语成绩相应佐证材料。学院对照系统与纸质原件进行科研成果审核。

学院于12月5日完成对申请答辩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审核工作,向研究生院提交审核情况汇总表及相应佐证复印件。

研究生院于12月12日前组织学院对材料进行复核。

8.学位论文答辩

各学院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地点应在答辩前一周通过研究生系统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于12月22日前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对本学院学位授予情况进行审议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12月28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学评定分委会决议、学位授予材料、优秀学位论文材料。

9.学位授予

初步定于2024年1月8日-12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审定学位授予名单和评选优秀学位论文。

10.其它

1)申请延期毕业研究生于9月28日前,在研究生系统内进行延期申请:我的学籍--->学籍异动信息申请,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纸质延期毕业申请表。

2)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于9月28日前,在研究生系统内进行提前毕业申请:我的学籍--->学籍异动信息申请,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纸质提前毕业申请表。

3)学位论文需按照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进行撰写(附件1),若学院另有论文格式要求,请于9月28日前到研究生院备案。留学生学位论文可使用中文或英文撰写,使用英文撰写的学位论文须有中文摘要。

为提升学位论文规范性,学校鼓励申请2023年冬季毕业研究生试用“学位论文格式检测机器人”平台系统对学位论文开展格式规范性检测。学位论文格式检测系统网址https://zafu.lun51.com/yjsb,相关操作事项详细见附件2。

4)附件3:2023年冬季毕业答辩流程图。

5)有关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评阅、答辩组织等工作事项的具体要求请按学院通知规定执行。若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3793560(9293560)。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