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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学科: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评定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19〕46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1.开设两年及以上的研究生课程。

2.每位教师每学期限1门课程。

3.其他申报条件详见《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

二、工作流程

1.学科推荐

各学科根据2023年度开课情况,于11月27日前向学院推荐研究生优质课程。同时提交《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学科推荐表》(电子稿及纸质稿2份)(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其中课程教学大纲、上课使用的PPT为必须提交的佐证材料(电子稿)。

2.学院评定

学院成立研究生优质课程评定小组,由学院领导、学科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根据研究生优质课程评价参考指标(附件3)结合学评教得分,对学科推荐的研究生优质课程进行评定评选出当年度优质课程,并在学院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学院优质课程名额见附件4)。

各学院于12月4日前评定的优质课程信息汇总(附件5报送至研究生院,并同时报送《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学科推荐表》(电子稿及纸质稿),课程教学大纲、PPT及相关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稿)。

3.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学院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结果于12月6日—8日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布优质课程评定结果。

若有其他不明事宜,联系叶老师,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邮箱:yjsy415@163.com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