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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学科: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安排,我校限额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个,请相关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请各学院于2022年10月24日前将《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申报书》(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不超过10000字)一式5份、相关佐证材料1套报送至研究生院,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tanghl@zafu.edu.cn。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申报。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