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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期中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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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和课程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培养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和培养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8日---11月25日(校历第10-12周)

二、检查内容

1. 教学秩序管理。检查本学期教师擅自停课、调课、换人上课等情况;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情况;教师是否在课堂教学中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职责;检查研究生出勤率、课堂纪律以及教学参与情况。

2. 教学效果情况。通过组织教师座谈会、研究生座谈会、专题研讨等形式,了解研究生对课程内容的需求和接受情况,以及教师对学生相关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养情况。

3. 教学资料完备情况。检查每门课程教学大纲是否完善,教师是否及时更新教案或多媒体课件、教材(讲义)或主要参考资料等,检查教学大纲是否提交学院。

4. 培养环节开展情况。检查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等是否严格执行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研究生实践安排及实践考核的组织安排情况;本学期拟毕业研究生学位检查情况以及延毕研究生培养情况。

5.  教学档案归档情况主要检查学院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教学材料归档、保管情况,详见《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教育档案工作检查表》(附件1)。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研究生院督查相结合。

1.学院自查。

学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担任组长、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督导、学科骨干教授等参与的检查小组,制定检查方案,根据学校教学检查要求,对照《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教学检查评分表》(附件2)进行自查。

2.研究生院督查。

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督导,对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和培养情况进行督查。同时会同档案室对学院教学管理档案进行检查。

四、总结与反馈

各学院要对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讨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按照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于11月22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附件1和附件2上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若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唐慧丽,联系电话:63740839 (9296839)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教育档案工作检查表

2.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教学检查评分表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