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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浙农林大202238号)为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3级及未完成开题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和留学生)。

二、时间安排

2023级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须在202410月31日前完成,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安排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学术学位硕士可安排在第二、第三学期,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开题时间。

三、开题流程

1.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开题报告相关内容,提交导师审核导师审核同意后导出《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下文简称《开题报告表》),向所在学科提交纸质《开题报告表》

2.学院在研究生系统“培养过程管理-开题报告管理导出《开题报告审批表》一级学科审核。学科负责人进行系统审核对各方向的开题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是研究生选题及研究内容是否符合一级学科人才培养方向

3.各学院成立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小组,5-7名本学科专家组成,各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相关学科及外校研究生导师参加。研究生本人的导师不得担任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

4.开题报告会要公开进行,各学院须提前一周开题报告前一周将开题报告安排上报至所在学院,学院秘书在系统内填报开题时间、地点等信息。报告会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开题报告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由学科或学院在系统内录入开题报告结果。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后续培养环节。为严格把关开题质量,开题实行末位淘汰制,学院总的淘汰比例不低于5%。未通过开题评审者,三个月内须修改补充后重新开题。

四、材料上交

1.研究生依据专家意见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提交学科,经评审小组组长、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存档,研究生《开题报告表》(含签字盖章的完整版)再次上传系统。

2.学院在系统内导出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415)。

注意事项

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者,研究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导师、学院签署意见,经研究生院批准,方可更改,必要时须按上述开题程序重新开题。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电话:63740839(内线:9296839),联系人:老师。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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