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3年7月28日,经浙江农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审定,决定授予宋敏燕同学博士学位(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反映。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联系地址:浙江杭州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Email:tanghl@zafu.edu.cn。
附件:博士学位授予公示名单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7月28日